楚市发改通〔2023〕44号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市工业信息化科技局、市城管局、市水务局:按照《楚雄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州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的通知》(楚发改投资〔2023〕334号)要求,切实发挥州预算内资金促投资、稳增长作用,现将2023年第二批州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转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请严格遵守州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切实加强州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二、落实项目监管责任投资计划下达的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组织实施州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安排项目的日常调度、监测、现场检查和监督问责,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对骗取、挪用州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的,三、强化绩效目标管理本次下达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时,项目单位应对绩效目标实现和投资计划执行等情况实行跟踪监控,动态掌握前期工作经费投资管理情况,市发展改革局将适时组织前期工作经费使用管理绩效考核,填写《楚雄州2023年第二批州级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和《楚雄州2023年第二批预算内前期工作经费项目责任及日常监管直接责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