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转发<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的通知》(阳人社发〔2021〕121号)的有关规定,我办受理了阳江市安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申请(详见附件),经核,阳江市安润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符合申领条件,现对该公司申领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2023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13日),如有异议,请以真实身份与阳江市就业办联系,联系电话:0662-2231238,附件:申领小微企业社保补贴人员情况表阳江市就业服务管理办公室2023年9月11日附件申领小微企业社保补贴人员情况表序号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人员类别申请补贴期限(年月—年月)申请补贴金额(元)1刘秋月女441721********00212年内高校毕业生202209-2023024473.722项晓玲女441723********24242年内高校毕业生202209-2023024473.72合计8947.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