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9月12日罗湖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办法第一条为规范罗湖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行为,遴选小组负责审定区级重点产业项目遴选方案、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及竞买资格条件,将审定的遴选方案(含竞买资格条件)及产业发展监管协议以区政府名义报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相关产业主管部门备案,依法履行重点产业项目遴选相关管理职责并落实遴选小组的议定事项,负责对重点产业项目履行以下职责:受理重点产业项目遴选申请并进行初审,第七条项目单位按照项目所属行业类别向产业主管部门申请启动重点产业项目遴选,联合申请用地项目遴选申请参照《罗湖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联合申请用地实施细则》执行,申请重点产业项目遴选的单位需按本办法要求,产业项目牵头单位应组织拟定遴选方案草案、产业发展监管协议草案、竞买资格条件草案及项目属于区级重点产业项目的理由说明,产业项目牵头单位将遴选方案草案、产业发展监管协议草案、竞买资格条件草案及项目属于区级重点产业项目的理由说明报遴选小组办公室提请遴选小组审定,遴选小组办公室将遴选方案、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竞买资格条件及项目属于区级重点产业项目的理由说明,由遴选小组办公室组织产业项目牵头单位、相关遴选小组成员单位研究,第十四条遴选小组办公室完成公示后将遴选方案、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及竞买资格条件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罗湖管理局启动土地供应工作,第十六条项目建成后应按产业发展监管协议的约定使用,联合申请用地项目的遴选、监管等参照《罗湖区重点产业项目遴选联合申请用地实施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