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项目承担单位负责项目申请和具体实施,联合编制发布项目申报通知和指南,推荐单位(为项目实施管理机构)按照申报要求和分配指标组织申报,第九条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项目应符合年度申报通知要求,(三)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的在编在岗人员,无到期未验收的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含卫生健康科技计划项目),涉及实验动物,(七)同一个项目负责人申请数不超过1项,(四)项目公示,第十一条项目承担单位接到联合项目立项通知后,项目承担单位具体负责项目实施过程管理,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注明得到三明市卫生健康科技创新联合项目资助及项目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