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将组织开展第一批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遴选工作,在我市一定区域范围内建设的集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与市场化人力资源服务于一体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二、申报条件申报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对产业园的产业定位、功能布局、服务体系、运营模式、发展规划等进行充分论证,上一年度园区入驻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营业收入(含代收代付)达3000万元以上,或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含代收代付)超过300万元的机构不少于5家,或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含代收代付)超过500万元的机构不少于3家,或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含代收代付)超过1000万元的机构不少于1家,组织发动具备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积极申报,(二)各县区人社局对参加申报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进行初步筛选,4.园区建设管理和运营情况(主要包括基础设施、管理及运管机构、资金筹集、扶持优惠政策落实、产权归属、入驻企业发展以及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情况),5.园区入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情况(主要包括机构名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备案凭证及经营情况佐证材料等),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评估认定工作对我市建设高标准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我局将按照《关于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评估认定工作的实施方案》(长人社函〔2023〕133号)开展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评估认定工作,联系人: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李丽联系电话:0355-211763718835594445附件:《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评估认定审批表》.docx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