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时效,优化产业结构,农业农村局拟调整2023部分项目计划,根据平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利县过渡期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平利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关于对2023年涉农整合资金项目计划调整备案的函》(平巩固衔接办函〔2023〕12号)文件要求,现将拟调整的相关涉农资金整合使用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3年9月7日至9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出意见,如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公示内容将按照程序实施,公告公示单位:平利县农业农村局监督电话:123170915-8417826通讯地址:平利县城关镇农商银行12楼电子邮箱:plxnyjjh@163.com附件1:平利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涉农整合资金项目计划调整情况说明.docx附件2:平利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涉农整合资金项目计划调整明细表.xlsx平利县农业农村局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