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县特色餐饮名店”拟评定名单》已报经屏山县特色餐饮“五名工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9月5日至11日),公示期间,有关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异议或有其他情况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县市场监管局反映,反映情况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县市场监管局具体负责受理公示期间有关投诉举报及调查核实与处理反馈(联系地址:屏山县屏山镇汇龙路21号,联系电话:0831-5723797、15390348175、15881372756),附件:“屏山县特色餐饮名店”拟评定名单屏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屏山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屏山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屏山县工商业联合会2023年9月4日附件下载:1.“屏山县特色餐饮名店”拟评定名单.xls【我要纠错】【打印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