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县级财政保费分担比例,通过在财政保费分担比例上进一步降低地方政府承担比例,配合上级对保费补贴资金实行库款专项调拨,财政部门做好财政保费补贴资金预算安排、拨付及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绩效评价体系应对应设置对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尽责情况的考核指标,对出现虚假承保、重复承保或跨区域承保等扰乱市场秩序的承保机构,立即停止其承保资格并不得参加下一轮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严格乡镇政府的工作考核力度,进一步严肃相关工作考核纪律,自上而下加强对乡镇政府的考核力度,积极配合承保机构把农业保险政策实施好,降低或免除农户公益林保费缴纳比例,农户承担10%,逐步将农户承担10%纳入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减少农户资金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