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1〕338号)、《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快自治区分散式风电、分布式光伏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有关事宜的通知》(内能新能字〔2022〕1149号)和《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滚动调整分布式发电项目建设规模的通知》(鄂能局发〔2023〕165号)有关文件要求,二、有关要求(一)申报规模,分布式光伏项目按照单体项目规模不超过0.6万千瓦进行申报,各企业服从建设规模调整,于2023年9月6日18时前将申报材料以正式文件和项目相关材料报至达拉特旗能源局电力、新能源办公室,(三)申报企业有关要求,3年内不得参与全市可再生能源项目申报,对于已取得建设规模且一直未建导致项目作废的企业,不得参与此次项目申报,申报企业应承诺严格按照有关工程技术指标实施项目建设、保证安全质量,对于已取得建设规模但未按自治区政策要求如期开工建设的,不得参与此次项目申报,不得参与此次项目申报,对各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统一推选,三、联系方式联系人:张兵联系电话:15049858009附件:《达拉特旗滚动调整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优选工作方案》达拉特旗能源局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