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机关相关处室,各有关单位:为做好2022年度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各项目承担单位应于2023年8月28日-2023年9月30日,登录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系统(http://www.scipozj.cn),并将有专家签名及组织验收单位盖章的验收意见扫描件上传,打印《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盖章后于2023年10月30日前报省知识产权中心战略推进处备案,项目承担单位的验收申请材料不打印,并将有专家签名及组织验收单位盖章的验收意见扫描件上传,打印《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情况汇总表》签名后于2023年10月30日前报省知识产权中心战略推进处备案,项目承担单位的验收申请材料不打印,开展2022年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工作,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预算的通知》(川财建〔2022〕115号)要求,填报2022年度省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2),(五)2022年因素法资金,验收工作完成后于2023年11月30日前报省知识产权中心战略推进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