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拉萨市旅游发展局《关于落实自治区“冬游西藏”拉萨旅游市场促进补助实施方案》申报要求,经各县(区)、功能园区旅游主管部门初审,拉萨市旅游发展局聘请的第三方机构终审,拟对申报材料合格且符合《关于落实自治区“冬游西藏”拉萨旅游市场促进补助实施方案》排名要求企业进行补助,现对拟补助企业名单公示如下:一、社会旅馆前六名排名申报单位补助金额1西藏卓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0万元2西藏静思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0万元3西藏喜龙酒店管理服务有限公司10万元4拉萨瑞金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0万元5西藏喜上酒店管理有限公司10万元6拉萨乃仓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乃仓大酒店分公司10万元二、二星级宾馆、金银铜牌家庭旅馆前四名排名申报单位补助金额1拉萨平措康桑文旅股份有限公司10万元2西藏松赞绿谷酒店有限责任公司10万元3格桑花香酒店10万元4格桑花香香氛酒店0备注:由于第3名格桑花香酒店及第4名格桑花香香氛酒店系由同一自然人经营的两家个体工商户,且格桑花香香氛酒店在本轮“冬游西藏”期间实际经营时间较短,故决定此两家酒店中仅对格桑花香酒店进行补助,三、非A级重点景区序号申报单位名称补助金额1拉萨纳木措景区保护开发有限公司105万元备注:纳木措景区审核通过金额为1544940元(25749人次㗼/font>60元/人次),由于已超过本次补助项目预算资金,故拟补助金额以预算资金105万元为限,超出部分不再补助,公示期:15日,2023年8月15日至2023年8月30日,请于公示期内向拉萨市旅游发展局行业管理科反映,电子邮箱:lsslfjhgk@163.com拉萨市旅游发展局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