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有关单位:现将《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财办会〔2023〕15号,并就我省选拔组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级财政部门、中央在浙有关单位以及省级有关单位要按照财办会〔2023〕15号文件要求,鼓励和支持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会计人员积极参加选拔,二、及时组织个人申报申请者填写《2023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财政部会计司(工作通知栏)网站下载(网址:http://kjs.mof.gov.cn),《申请表》经申请者所在单位盖章同意后,于8月25日前以纸质形式通过以下渠道报送:1.中央在浙单位的申请者,同时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由省级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统一报省财政厅会计处,报送单位所在地的设区市财政局,设区市财政局汇总后报省财政厅会计处,三、加强申报条件审核各设区市财政局、中央在浙有关单位以及省级主管部门要严格对照财办会〔2023〕15号文件规定,于8月30日前将《2023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3)及申请者的纸质申报材料,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附件:1.财政部办公厅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选拔培养工作的通知.pdf2.2023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申请表.doc3.2023年度财政部高层次财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中青年人才培养-企业班)选拔考试报名信息统计表.doc浙江省财政厅2023年7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语言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