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京规自发〔2021〕266号)相关要求,我区开展了历史遗留矿山图斑的核查工作,现将我区历史遗留损毁矿山图斑(见附件)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2022年4月21日止),对上述公示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电话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010-89350062)提出具体意见,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特此公示,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房山分局2022年3月21日附件:北京市房山区历史遗留损毁矿山图斑汇总表.xls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