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支持小微企业汇率避险增信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解读如下:一、出台背景浙江是小微企业大省,但目前办理锁汇的小微企业占比不足6%,锁汇资金仅占小微企业全部收付汇资金的10%,除小微企业负责人汇率避险意识薄弱、专业人员缺乏和操作水平低导致企业不想做、不会做以外,难以满足银行汇率避险的保证金要求,解决小微企业保证金缴纳难题,在不增加企业负担前提下帮助外贸小微企业锁汇,二、主要内容《实施意见》拟采用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小微企业汇率避险增信服务方案,致力于降低小微企业汇率避险准入门槛,为国标小微企业办理汇率避险时提供担保,小微企业可以在不占用任何资金和银行授信额度的情况下,由省担保集团为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地方性融资担保机构具体与银行进行业务对接,造成的损失由省担保集团、地方融资性担保公司和银行按照4:4:2的比例承担,政策出台有利于强化我省外贸企业汇率风险管理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