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8月12日紫阳县“汉江宿集”民宿发展十条措施(试行)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紫阳“汉江宿集”民宿项目建设,选址符合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城乡建设规划、汉江生态经济带规划、全域旅游发展规划、乡村建设规划,用于发展旅游民宿必须在村庄建设边界外进行的少量配套设施建设,优先用于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民宿配套设施等建设,共同开发旅游民宿发展的,五是经营主体确需按照国有建设用地确权的,七是鼓励村集体资产收益性资金用于发展壮大民宿产业,由县国有企业利用国有资产或国有土地建设民宿,鼓励用于参与民宿建设,由民宿经营主体负责建设运营,二是“汉江宿集”各点位设计方案由各市场主体委托第三方设计单位进行设计,由县财政按照设计费用50%比例给予一次性奖补给民宿经营主体,鼓励县内金融机构结合民宿发展,根据民宿产业发展建设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