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联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琼人社发〔2023〕65号各市、县、自治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85号)精神,扎实推进我省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整治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联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以下统称培训机构)开展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情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职业资格鉴定机构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以下统称评价机构)开展职业资格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及发证情况,组织对培训机构、评价机构、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开展的培训和评价相关活动进行全面排查,市(县、区)级重点对本辖区内培训、评价机构进行全覆盖检查,(五)整治内容1.对培训机构及其开展的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进行排查处理,4.对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评价机构及其开展的评价活动进行排查处理,(六)建立长效机制认真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评价机构管理的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做好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评价机构的监督管理等工作,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每两周向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报送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见附件2、3),各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向省人力资源开发局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附件:附件1: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专项治理行动整治2.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表(职业技能培训)3.职业技能培训和评价问题专项治理行动进展情况表(职业技能评价)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8月12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