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加快发展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现就开展2023年度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评价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加快发展一批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2023年拟评价认定20家左右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达到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标准,2.省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或高层次人才团队、世界500强企业、大型央企等知名企业来皖设立的新型研发机构,近2年每年投入研发经费占机构年总收入比例不低于30%且不低于1000万元,近2年每年转化科技成果不少于30项,申报单位登录安徽省科技厅网站,进入“安徽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安徽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评价认定”,由所在市科技局负责对申报单位的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再打印纸质材料由各市科技局在公示后一周内报送至省政务中心科技厅窗口(申报书与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五、有关事项1.申报单位按通知要求和系统填报说明认真编写申报资料、上传佐证材料,3.各市科技局要切实做好申报单位咨询服务指导工作,附件:1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评价认定申报书(样表).docx2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评价认定申报推荐汇总表.docx3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评价要点.docx安徽省科学技术厅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