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江门市产业技术创新联盟(以下简称“创新联盟”)的组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建创新联盟的基本原则创新联盟由我市传统优势支柱产业和战略性产业集群龙头骨干企业或研发机构牵头(即“盟主”单位),是产业价值形成过程中各个节点(企业、高校、研发机构、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等)通过合作促进价值形成的创新合作组织,创新联盟组建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瞄准产业发展需求,二、组建创新联盟的基本条件(一)创新联盟须围绕江门市20个战略性产业集群和15条产业链的发展需求,解决产业发展的关键和共性技术问题,促进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关键技术问题,三、创新联盟的申报和认定程序由所在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归口负责辖区内创新联盟的组建和日常管理工作,并负责本地区创新联盟的组织和申报推荐工作,市科技局统筹负责全市创新联盟的组建、认定及管理工作,创新联盟名称统一为“江门市XXX(领域或行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创新联盟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并给出专家评审意见,对通过评审的创新联盟认定为“江门市XXX(领域或行业)产业技术创新联盟”,附件:江门市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申报书江门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8月11日(联系人:刘昌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