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三明中心支行关于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明财外〔2018〕12号)《三明市财政局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人民银行三明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明财外〔2020〕3号)等文件精神,为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经审核,4人符合2023年第二季度申请贴息资金资格,现拟发放2023年第二季度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4人2568.22元,为进一步加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发放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8月7日至2023年8月11日,联系电话:0598-7971316、7971359,附件2023年度第二季度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明细表单位:元序号个人/企业名称人员情况贷款期限(年月日-年月日)贷款机构发放贷款金额中央和省级承担县(市、区)承担合计1黄在闽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2021.10.19-2023.10.18建宁刺桐红100,000312.43208.29520.722柯兆星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2021.11.12-2023.11.11建宁刺桐红100,000312.43208.29520.723夏晓莹5.高校毕业生(在校生及毕业5年内)2022.05.07-2024.05.06建宁刺桐红100,000309.40206.27515.674孔恒燕10.农村自主创业农民2022.08.15-2024.08.14建宁县信用社200,000606.67404.441011.11小计5000001540.931027.292568.22建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