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国土空间规划批准前的过渡期规划管理,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积极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2〕303号)等规定,统筹预支部分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落实“三条控制线”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刚性管控要求,与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方案已于2023年8月1日经江苏省自然资源厅批准实施,并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到2035年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二、规划范围:扬中市辖区范围,包括新坝镇、三茅街道、兴隆街道、油坊镇、八桥镇、西来桥镇,土地总面积327.34平方公里,三、规划期限:2023年1月1日起至《扬中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批准时日止,四、规划主要内容:落地上图方案编制以生态优先、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为底线,以优化市域国土空间格局为导向,聚焦重点,优先保障重点区域的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