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3年滨江区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补助申报工作,补助分为场馆投入补助、场馆设施开放运行补助两部分,场馆设施开放运行补助可每年申请,(二)补助标准:公共文化设施的有效服务面积(用于公共文化服务内容以及必要配套的面积)达到500平方米、单位面积必要投入(不含土地购置费、场地租金和展品等的投入,(三)补助程序:1.项目申报,初审通过委托第三方审核项目实施内容、资金投入、运行情况等内容,对项目对象和拟补助计划进行公示,二、场馆设施开放运行补助(一)补助对象:除政府机构和财政补助事业单位以外的场馆、设施运营单位和个人,文化设施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咨询电话等信息进行公告公示,(三)补助程序:1.项目申报,申请需要提交申报表、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等)复印件、场馆面积功能区域的图纸证明、开放时间、服务人数证明,初审通过委托第三方审核场馆运行情况、开放面积、开放时间、服务人数真实性、活动开展情况等内容,对项目对象和拟补助计划进行公示,对提供虚假材料或虚报项目实际投入金额骗取补助资金的,附件1和2: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补助申报表附件3:社会力量建设公共文化场馆补助标准附件4:社会力量投资公共文化场馆运行补助标准杭州市滨江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2023年8月7日关于开展2023年滨江区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