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在湘分支机构:为贯彻落实《“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试点示范内容遴选一批智能制造优秀场景,二、推荐条件(一)申报主体为在湖南省内注册,已经承担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的主体不再重复申报,(二)申报主体的智能制造水平应处于国内领先地位,(三)智能制造示范工厂申报主体应当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六)申报主体近三年未发生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请各申报主体参考《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附件1)、《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附件2)编写申报书(附件3),(二)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主管部门联合财政、市场监管等主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非中央企业)申报项目进行推荐,分别报送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处)、湖南省财政厅(企业处)、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分别报送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处)(三)各中央企业集团组织对本集团申报项目进行推荐,请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财政、市场监管主管部门配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六)企业申报、进度汇报、验收申请以及材料报送、线上评审、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自评估等工作基于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s://submission.miit-imps.com)开展,四、联系人及电话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装备工业处潘晓军0731-88955383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处龚海青0731-89990958湖南省财政厅企业处吴琦0731-85165036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处段向阳0731-85693183附件:1.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3.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4.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下载:附件1-4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