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为推动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根据《关于加快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宁科高字〔2021〕30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暂行办法》(宁科规发〔2021〕16号)要求,自治区科技厅组织开展2023年度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工作,具备完善的运行管理体系和孵化服务机制,其中在孵企业使用的场地(含公共服务场地)占75%以上,能够为在孵企业提供商务、信息、咨询、技术开发与交流、创业辅导、投融资及市场拓展等孵化服务,1.申报单位登录“宁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统”,选择“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模块,按格式要求在线填写提交《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申报书》(模板见附件)并上传证明材料,申报材料由申报单位在系统提交至各市、县(区)科技局、宁东基地和银川经开区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2.自治区科技厅委托宁夏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实地考察,颁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证书和牌匾,1.申报时间:2023年8月10日—9月10日,三、其他申报注意事项(一)请各申报单位把握时间节点,四、联系方式宁夏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赵兵兵0951-503294617795028521毛彦欣0951-503294618995136668自治区科技厅高新技术处张海东0951-502694217795028518申报系统技术支持:宁夏科技发展战略和信息研究所联系电话:0951-5011204附件:《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申报书》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2023年8月4日(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