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我省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2023年全省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作的统筹安排,市科技局组织专家对我市范围内已到验收期的省级工程中心进行验收,现将验收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自2023年7月17日起至7月23日,公示如无异议,市科技局将予以确认,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提出异议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表明真实身份,以单位名义提出的,须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超出公示期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方式:市科技局机关党委0514-87938529市科技局科研机构处0514-87936703,0514-87938591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403号邮编:225001附件:2023年度扬州市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验收结果.xls扬州市科学技术局2023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