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函〔2023〕19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共同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大赛由总决赛、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组成(组织方案见附件1),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产业发展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东莞市人民政府等单位承办(赛事计划见附件2),境外区域赛决赛1场,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主办,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均可通过大赛官网(http://www.cnmaker.org.cn)或区域赛、境外区域赛官网注册报名参赛(报名流程见附件3),未注册报名的参赛者不得参加大赛,参赛者同一项目不可重复报名参加区域赛、专题赛、境外区域赛,区域赛、专题赛主办单位于2023年8月20日前填写《第八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备案表》(见附件4),(二)各赛事主办单位须在大赛官网开通赛事专区,未通过大赛官网注册报名的参赛项目,赛事举办单位须在9月10日前全部导入大赛官网,赛事所有费用不得经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属单位及其公司账户,四、联系方式(一)大赛秘书处办公室010-68200397邮箱:cnmaker@miit.gov.cn(二)大赛技术支持010-68200382邮箱:cnmaker@dreamdt.cn附件:1.第八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组织方案2.第八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赛事计划3.大赛注册报名流程(参赛报名和对接服务报名)4.第八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备案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