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直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中发〔2005〕5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和落实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对口联系制度的意见》(宁政文〔2009〕438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和落实政府部门与工商联对口联系制度,提出以下意见:一、高度重视对口联系工作做好与工商联的对口联系工作,为全面推进霞浦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广泛支持,进一步加强与工商联的对口联系,二、进一步加强县政府有关部门与县工商联的对口联系为适应新的形势要求,决定对县工商联对口联系的县政府有关部门进行安排如下:霞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霞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霞浦县商务局霞浦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加强和推进对口联系各项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和推进对口联系各项工作,县政府有关部门在制定重要政策性措施、改革措施,及时将有关工作情况向工商联通报,对口联系的县政府部门和县工商联相互邀请参加对方举行的重要相关会议、举办的重大相关活动,县政府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每年应安排1至2次走访对口联系的工商联,征求对部门工作的意见,县政府有关部门进行相关课题调研时,邀请对口的工商联参加,县政府部门和所联系的县工商联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对口联系工作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