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文化和旅游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规定,经对“灵武市大拇指艺术教育培训有限公司”等9家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申报材料审核和实地考察,经局党组会议研究,拟同意批准设立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核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核准书》,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11日至7月19日),附件:《拟同意批准设立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名单》灵武市文化旅游广电局2023年7月11日附件:拟同意批准设立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