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人社字〔2022〕278号文件精神: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和家庭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经审核,上犹县嘉亿灯饰制品有限公司等三家小微企业招录的5名高校毕业生符合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现对拟拨付资金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18日,如有异议,请拨打电话0797-8545872附:小微企业申报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公示名单序号企业名称招录高校毕业生姓名补贴金额(元)1上犹县嘉亿灯饰制品有限公司罗涛1164.242江西星科电子基材有限公司刘盛辉4202.753江西拙正酒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朱小茹794.994江西拙正酒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李萌红4717.025江西拙正酒店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赖春燕794.99上犹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2023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