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3〕19号)、《温州市财政局温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的通知》(温财农〔2023〕9号)文件要求,及区政府对《关于申请确定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对象适用审核年度的请示》文件的批复,将每年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按上一年度的实际种粮面积测算,具体补贴面积见附件,公示时间:5月22日至5月29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可向龙湾区农业农村局、龙湾区财政局反映,联系电话0577-86765102、0577-85600856,公示:2023年龙湾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表(1).xlsx温州市龙湾区农业农村局温州市龙湾区财政局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