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仑政办〔2021〕33号)和《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与推荐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就申报2023年度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质量奖(以下简称区政府质量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及原则区政府质量奖主要授予在北仑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产品制造、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等活动,在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创造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且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成果突出的组织,(三)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四)积极开展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创造,三、申报材料(一)组织简介,申报组织对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条款要求,报告着重体现组织在战略引领、管理创新、质量效益、持续改进上实施卓越绩效管理的制度、方法、过程、载体、成效和经验,(三)《区政府质量奖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申报组织需提供与组织简介、自我评价报告和申报表内容相符的证实性材料,以上申报材料1至3项需提交纸质文本一式二份,同时报送word格式电子文本至区政府质量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仑质奖办),四、有关要求(一)各街道或区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负责对申报组织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把关,将申报材料和汇总表(附件4)word格式电子文本报仑质奖办,附件:1)仑质奖办发1号附件1: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制造业(1).doc1)仑质奖办发1号附件2: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表-服务业(含文教、卫生).doc1)仑质奖办发1号附件3: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申请表-建筑业(工程类).doc1)仑质奖办发1号附件4: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质量奖申报组织汇总表.doc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政府质量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