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4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完善矿产资源开采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6号)等有关规定,经核实,地区有13个探矿权、8个采矿权有效期届满前未依法办理延续登记手续,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已自行废止,现予公示,公示期60天,自2022年3月15日起至2022年5月1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从自治区、地区矿业权登记系统、全国矿业权登记信息及发布系统中移除,公示期间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反映,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联系人及电话:朱晓林、程文龙0906-2155156传真:0906-2152989阿勒泰地区自然资源局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