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大花园建设行动计划》(浙委发〔2018〕23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大花园典型示范建设指南(试行)的通知》(浙发改环资〔2019〕432号)等文件精神,我委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对全省第二批、第三批20家大花园示范县建设单位开展了2021年度评估工作,经示范县建设单位自评、省级部门评价、第三方评估等程序,形成评估结果如下,浙江省大花园示范县建设单位2021年度评估结果优秀(7家)长兴县、常山县、江山市、缙云县、文成县、松阳县、衢州市衢江区良好(12家)新昌县、桐乡市、象山县、龙游县、宁海县、景宁县、丽水市莲都区、青田县、淳安县、衢州市柯城区、泰顺县、德清县合格(1家)庆元县不合格无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示期:2022年3月16日至2022年3月22日,如有意见请以书面形式通过传真反馈,单位反馈意见需盖单位公章,个人反馈意见需签字并注明单位、职务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刘敏联系电话:0571-87055084传真:0571-870567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