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要求,现将2023年漳州市长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往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今后,国家、省有权机关取消收费项目、废止收费文件或收费标准文件到期失效,相关收费自动终止,我局对2023年度漳州市长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实行动态管理,并适时更新,特此通告,附件:2023年漳州市长泰区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漳州市长泰区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6月26日附件:[2023]14附件: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及收费项目2023.6.26.xlsx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