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东台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东台市财政局、东台市农业农村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转发盐城市农业农村局、盐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盐城市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委农办〔2023〕3号)的要求,经家庭农场主体申请,镇级审核,市级复核,现将拟申请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创建奖补的主体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26日—2023年6月30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电话:0515-68961518,附家庭农场主体名单:序号申报主体名称1东台市五烈镇禾海粮食种植家庭农场2东台市富安镇富弘粮食种植生态家庭农场3东台市头灶镇秋林粮食种植家庭农场4东台事成粮食种植家庭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