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书面向麻涌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以下名单将从2023年6月25日起至2023年7月4日止,在“东莞麻涌网”公示10天,网址:http://www.dg.gov.cn/machong/,联系地址:麻涌镇人民政府大院430办公室联系电话:0769—88231339麻涌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6月25日序号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镇(街)村(居)委会家庭人数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自有房屋数量(间)月人均收入(元)主要收入来源符合保障条件保障方式备注1梁凤明442527********0620麻涌麻涌社区100低保低保廉租房实物配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