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财建〔2023〕34号市林业局: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二笔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资金的通知》(粤财资环〔2023〕4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2年第二笔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资金下达给你们(具体金额见附件1),该项补助列收支分类科目“23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支出”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次下达资金用于林业(森林)有关的中央财政保险费补贴,补贴险种、比例等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21〕130号)及《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广东省银保监局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保险保费财政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金〔2022〕14号)等文件执行,请加强资金监管,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二、根据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有关要求,现将本次下达资金的绩效目标一并下达(附件2),请各县(市、区)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统筹用好本次下达资金及以前年度结余资金,强化绩效目标监控和绩效评价,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附件:1.2022年第二笔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安排情况表2.项目绩效目标表肇庆市财政局2023年6月20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附件:1.附件1.2022年第二笔中央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资金安排情况表.doc2.附件2:项目绩效目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