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现启动2023年宝安区联合孵化基地建设奖励项目申报工作,2.申报单位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申报单位已与海外及港澳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签订产学研合作、技术委托开发、技术成果产业化等联合孵化协议,4.申报单位已与海外及港澳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实际开展一年以上的联合孵化,三、申报方式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搜索申报项目“宝安区联合孵化基地建设奖励项目”,并按程序提供纸质材料,四、申报程序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纸质材料受理的方式,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6月25日—6月29日(截至18:00),(二)纸质材料受理,时间:2023年6月25日—6月29日(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则视为放弃申请),五、注意事项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六、声明宝安区科技创新局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申报单位代理申报事宜,请项目申报单位自主申报,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宝安区科技创新局领导或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