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组织开展2023年度省科技奖培育入库项目征集工作,二、申报方式(一)项目申报,1.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对辖区申报项目进行审查,2.市直单位由申报单位行文直接报送至市科技局(含项目汇总表),(二)申报项目要求研究成果整体推广应用时间2年以上(即2021年6月30日前已应用),已取得知识产权授权或已进行科技成果登记,(五)申报单位须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提供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2.已获得国家、省科技奖的项目,在库期间至少提名2次省科技奖,六、申报材料要求(一)在线填写《项目申报书》,(二)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结题验收证明或第三方科技成果评价证明、科技成果登记证书,七、申报时间申报单位网上申报提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17时,县(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1日17时,电话:2829099附件:2023年度省科技奖培育入库项目汇总表.xls(转发自惠州市科学技术局转载时间:2023.6.25原文链接:http://sti.huizhou.gov.cn/gkmlpt/content/5/5014/post_5014435.html#602)附件:1.附件:2023年度省科技奖培育入库项目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