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二)支持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重点产业就业支撑行动(三)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就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四)增强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六)发展乡村产业吸纳就地就业,(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制造强市建设指挥部)(八)延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九)继续执行鼓励企业吸纳就业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十)实施“儒岗贷”稳岗扩岗专项贷款政策,(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四、困难群体就业增收行动(十一)兜底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增收,(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退役军人局)(十二)帮扶脱贫享受政策人口、低收入人口和残疾人就业增收,(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市残联)五、城乡就业扩量提质行动(十三)充分挖掘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岗位,(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七、人力资源要素升级行动(十八)高质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十九)加强企业工资政策指导,(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八、就业环境全面优化行动(二十一)全面激发就业市场活力,(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二十二)全域建设就业环境友好型城市,(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上政策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