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山县2022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验收情况公示根据《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商办流通函〔2021〕322号)、《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冀商建设字〔2022〕6号)、《石家庄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石家庄市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石商建设〔2022〕179号)和《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平山县财政局平山县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平山县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平发改〔2022〕27号〕)等文件要求,平山县2022年县域商业建设行动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成(23个乡镇商贸中心、1个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由县财政局、县发改局、县乡村振兴局等部门和工程、商贸、财务专家组成的验收组通过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现场查看、核对资料、综合打分的方式于2023年6月16日通过验收,现予以公示,平山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