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建设函〔2023〕31号各县(区)住建局、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福建省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的通知》(闽建科〔2023〕23号)和《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省公共建筑能耗与碳排放监测技术标准>的通知》(闽建科〔2023〕2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有问题和建议需反馈的,可与我局科技与设计科联系(联系电话:0596—2937633),为方便查询,以上标准也可通过市住建局网站“专题专栏—工程建设标准与工法”查阅、下载,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6月14日附件:p020230602264727651975.pdfp020230609610958616657.pdf闽建科〔2023〕23号附件.pdf闽建科〔2023〕24号附件.pdf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