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20〕5号)、《诏安县创建省级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县项目和资金管理规定》(诏政办〔2021〕44号)等文件要求,县海洋与渔业局会同县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对诏安县海洋与渔业局承担的“诏安县创建省级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县项目”进行阶段性验收,经专家现场查勘及评审结果,1个项目通过专家组验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即2023年6月16日至6月25日,若有意见或情况反映,于公示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请与县海洋与渔业局、县财政局联系,联系电话:陈建武(0596)338126113606994016沈夯(0596)332177813959609397附件:诏安县创建省级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县第十三期项目通过专家组阶段性验收汇总表诏安县海洋与渔业局诏安县财政局2023年6月16日附件诏安县创建省级海洋产业发展示范县第十三期项目通过专家组阶段性验收汇总表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单位总投资申请补助金预定补助资金1诏安县海洋产业发展与创新能力提升项目诏安县海洋与渔业局112.548150150合计112.548150150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