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农业和水利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方案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入排查整治农业和水利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农业和水利行业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全面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督促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认真排查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排查整改重大事故隐患的质量明显提高,是否组织企业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并落实好整改措施,三、工作安排此次农业和水利行业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自即日起至2023年12月底结束,根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结合安全生产大培训大检查大整治行动,立即组织排查水利行业各类风险问题隐患,全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及其他参建单位、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单位是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对于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长期不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倒闭生产经营单位责任落实,对于排查整治工作推进不力、敷衍塞责或事故隐患整改不到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