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2〕3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经审核,符合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有2人,为使此项工作做到公平化、公正化、公开化,同时便于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联系电话:0778-6812229,附件:2023年第六批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名单凤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6月14日附件2023年第六批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名单梁秀英凤山县就业服务中心保洁员覃友君凤山县林业局保洁员文件下载: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