触景智能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王莉莉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津南开劳人仲裁字[2022]第1103号裁决书主要内容如下:一、确认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15日期间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二、自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由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2020年10月至2021年12月期间的欠发工资65048.48元,三、自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由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16260元,四、驳回申请人的第一项部分申请请求,当事人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起诉的,本仲裁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生效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上述裁决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天津市南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