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汉区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名单公示根据《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市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逐级推荐评选,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经区优化营商环境评选专班审核,拟表彰50个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单位、80名优化营商环境先进个人(名单见附件),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名单进行全区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区营商办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提供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联系电话:85802047电子邮箱:jhqyhyshj@163.com附件:江汉区优化营商环境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江汉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