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51号),提高成品油流通管理水平,进一步细化《办法》具体管理措施和操作流程,我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起草了《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2年4月11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1.通过信函将意见发至: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北京东路29号(邮编210008)省商务厅,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字样,2.通过传真将意见发至:025-57710386,3.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jssswtyxc@163.com,附件: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关于《江苏省成品油流通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江苏省商务厅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