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农机新技术示范推广建设,结合我市农机化服务体系农机合作社建设的实际,现就申报2022年我市农机合作社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和条件(一)申报对象:已在本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从事生产工作的农机合作社,(二)申报条件:1.证照齐全、经营守法、章程齐全、财务台账等管理规范的农机合作社,3.近5年内未享受农机扶持项目资金的农机合作社,二、申报材料(一)申请书(二)合作社简介(1000字左右),(三)合作社章程的复印件,三、项目扶持金额及范围(一)扶持一个农机专业合作社,四、申报程序请符合条件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携带以上相关材料,到海口市农机安全监理所报名,五、有关要求1.申报材料均需加盖合作社公章,2.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3.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3月18日,海口市农机安全监理所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