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农机新技术示范推广建设,结合我市农机化服务体系农机维修网点建设的实际,现就申报2022年我市农机维修网点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和条件(一)申报对象:已在本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并从事农业机械化维修服务的维修网点,(二)申报条件:1.证照齐全,章程齐全、经营守法、财务台帐等管理规范的农机维修服务的维修网点,3.近5年内未享受农机扶持项目资金的农机维修网点,二、申报材料(一)申请书(二)农机维修网点简介(1000字左右),(四)农机维修网点运营正常的证明,三、项目扶持金额及范围(一)、扶持一个农机维修网点,(二)、主要建设范围:用于购买机具包括但不限于:车床、卷板车、空气压缩机、电焊机、氮气瓶等农机维修设备及场地设施建设,四、申报程序请符合条件的农机维修网点携带以上相关材料,五、有关要求1、申报材料均需加盖维修网点公章,3、申报截止日期:2022年3月18日,海口市农机安全监理所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