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市农机新技术示范推广建设,现就申报2022年我市果园机械化示范点建设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和条件(一)申报对象:已在本市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现有果园种植具有优势的规模经营农业企业、合作社,(二)申报条件:1.证照齐全、经营守法、财务台账等管理规范的规模经营农业企业、合作社,3.果园种植面积不低于400亩的规模经营农业企业、合作社,4.近5年内未享受农机扶持项目资金的农业企业、合作社,二、申报材料(一)申请书,(二)企业、合作社简介,三、项目扶持金额及范围(一)扶持一个规模经营农业企业、合作社,四、申报程序请符合条件的企业、合作社携带以上相关材料,五、有关要求1.申报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合作社公章,2.申报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取消其申报资格,3.申报截止日期:2021年3月18日,海口市农机安全监理所2021年3月11日。